2011年5月11日,石柏魁被警方刑事拘留。 新華社 發
中新網1月19日電發生在2011年5月8日的故宮展品被盜案有了新的進展。據了解,27歲的山東農民石柏魁涉嫌盜竊故宮博物院展品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到位于本市東城區景山前街4號的故宮博物院內,后潛入齋宮。20時許,石柏魁斷開齋宮配電室安防系統電源后,破窗進入誠肅殿,打破殿內展柜,竊得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展出的《交融兩依藏珍選粹展》展品金嵌鉆石手袋、金鏨花嵌鉆石化妝盒等手袋及化妝盒共計9件。石柏魁在逃跑過程中,先后將所竊5件展品遺落或丟棄在故宮內(上述遺棄物品均已起獲),后逃離現場。次日,石柏魁因銷贓未果,將手中4件展品丟棄在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西側的垃圾桶內及知春路大鐘寺東路北口路邊(其中1件已起獲)。上述被盜的9件物品經核實,香港兩依藏博物館投保金額共計41萬元。其中,3件未起獲的被盜物品投保金額共計1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實施盜竊犯罪,并多次盜竊,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F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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