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夏天,他訪印度后返國,經曼谷轉機,停留兩天。畫家,他愛走遍天涯,到處尋找形象特色。第一次到曼谷,當然要抓緊時間看風光。但這回異乎尋常,他住下后第一件事便是跟同機到曼谷的駐外使館的夫人們去金首飾店,買了一個金鐲子。他根本不懂首飾的質量和行情,只聽這些夫人說曼谷的金首飾成色最好,又便宜,她們都不會放棄這個好機會,于是他跟去買了這只手鐲,式樣是老式的,而別人都買新潮型的項鏈。夫人們問他為什么買這老式手鐲,他感謝她們旅途互相照顧,又帶他這個大外行來買金首飾,便吐露了自己的故事和心愿。1946年他考取公費留學要到法國去,沒有手表,很不方便,但沒有余錢買表。他新婚的妻子有一只金手鐲,是她母親送她的,他轉念想將手鐲賣了買手表,她猶豫了,說那是假的,不值錢。她在母親的紀念與夫妻的情意間彷徨了,幾天后,對他說那是真金的,讓他去賣了買手表。風風雨雨40年過去了,她老了,他今天終于買到了接近原樣的金手鐲,奉還她。
她如今不愛金鐲子,年輕時也并不愛金鐲子。他出國留學時,她初懷孕,其后分娩、喂奶,便無法再在南京教小學,于是住到了他的老家,江南一個小農村里,自然更不需要金鐲子了。3年的農村生活很清苦,但他的父母很疼愛這位湖南媳婦,無微不至地照顧她,勝過親生的女兒。家務都不讓她做,她專心撫育新生的孩子,孩子的沒有見過面的爸爸遠在巴黎,小孫孫更是爺爺奶奶的掌上明珠。鄉村生活平淡而單調,她給他的信總是日記式的平鋪直敘。有一次她跟婆婆坐著小木船到十里外小鎮上去給孩子買花布做衣裳,她描寫途中的風光和見聞,便是書信中最有文采的情節了。從農村寄封信到巴黎,郵資是不小的負擔,她不敢勤寄,總等積了半月以上的日記才寄一次。信到巴黎,他哆嗦著拆開,像讀《圣經》似的逐句逐字推敲,揣摩。有一回他一個半月沒收到她的信,非常焦慮,何以他父親也不代復一信呢!原來她難產,幾乎送命,最后被送到縣里醫院全身麻醉動了大手術,母子僥幸脫險,她婆婆為此到廟里燒了香,磕了頭。
他的公費不寬裕,省吃儉用,很想匯點錢給她,但外幣的黑市與官價差距太大,無法匯。有一次他用一張10美元的票子夾進名畫明信片,再裝入信封掛號寄回國,冒險試試,幸而收到了,她的喜悅自然遠遠超過了那點美元的價值。有一年秋天豐收,村里幾家合雇一條大木船到無錫去糶稻,公公和婆婆要讓她搭船到無錫去玩,散散心,城里姑娘在這偏僻農村一住幾年,他們感到太委屈她了,很內疚。但她看到家里經濟太困難,玩總要花點錢,不肯去,說等他回來再說吧。她的哥哥在南京工作,有一回特地趕到鄉下來看她,她教孩子叫舅舅。那真是一次貴客臨門的大喜事,引得鄰居們都來看熱鬧:來了一個湖南舅舅。農村里婚嫁都局限在本村本鄉,誰也沒有見過湖南親家。
他和她萍水相逢于重慶,日本人打進了國土,江南農村的他和湖南山村的她都被趕到了重慶。他于藝術院校畢業后在沙坪壩一所大學任助教,她于女子師范學校畢業后也到那所大學附小任教,由于他的同學當過她的美術老師,他們相識了,同在沙坪壩住了4年,4年的友誼與戀愛,結成了終生伴侶。他眼里的她年輕、美貌、純潔、善良。他事業心堅強,刻苦努力,一味向往藝術的成就。但她并不太理解或重視他的這些品質,只感于他的熱情與真誠。她的父親曾提醒過她,學藝術的將來都很窮。她倒并不太在乎窮不窮,她父親是一個普通公務員,家里也很拮據,她習慣于儉樸,無奢望,她只嫌他脾氣太急躁,有時近乎暴躁,在愛情中甚至有點暴君味道。她幾次要離開他,但終于又被他火一樣的心攫住了,她不忍心傷他,她處事待人總不過分,肯隨和。但后來她亦常有怨言:除了我,誰也不會同你共同生活。1946年暑天,他考全國范圍的公費留學,雖只有兩個繪畫名額,他下決心要考中,她不信,后來真考中了,她雖高興,也并非狂喜。此后,她成了妻子,生育、撫育孩子,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忍受別離,寂寞地,默默地,無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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